主旨:公告不列入醫療管理之行為及其相關事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不列入醫療管理之行為如左:
未涉及接骨或交付內服服藥品,而以傳統之推拿手法,或使用民間習用之外敷膏藥、外敷生草藥與藥洗,對運動跌打損傷所為之處置行為。
未使用儀器,未交付或使用藥品,或未有侵入性,而以傳統習用方式,對人體疾病所為之處置行為。如藉按摩、指壓、刮痧、腳底按摩、收驚、神符、香灰、拔罐、氣功與內功之功術等方式,對人體疾病所為之處置行為。
二、前項不列入醫療管理之行為,除標示其項目外,依醫療法第五十九條規定,不得為醫療廣告。